为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,提高营养诊疗水平,满足患者对临床营养的需求,提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,按照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卫生计生委、市人社局《关于转发〈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广发改〔2017〕17号)文件要求结合广元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临床营养科基本情况,我院拟开展早产儿奶等5个特需项目,特需项目不属医疗保险报销范畴,费用为患者自行承担。
现对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,拟从2024年1月11日起执行以下收费价格:
新开展特需项目及价格标准
序号 | 项目编号 | 项目名称 | 计价 单位 | 价格标准(元) | 备注 |
01 | 99991 | 早产儿奶 | g | 0.1029 | |
02 | 9992 | 足月儿奶 | g | 0.0931 | |
03 | 9993 | 部分水解奶 | g | 0.10486 | |
04 | 9994 | 深度水解奶 | g | 0.70364 | |
05 | 9995 | 无乳糖奶 | g | 0.28224 |
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4日-2024年1月10日,在公示期间对收费价格有任何异议,请与医院医保价格科及相关科室联系,联系电话0839-323826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