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的规走,我单位对已建设完成的新增使用医用加速器及钴-60 后装治疗机搬迁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。
本项目邀请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了验收,形成环保验收意见。为保证验收报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(包含验收报告、环保验收意见等)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辐射安全领导小组。
项目名称:新增使用医用加速器及钴-60 后装治疗机搬
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
项目单位:广元市中心医院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18日-2024年12月13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单位公章。
联系人:李森
联系电话:0839-32648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