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健康需求,提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,我院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,新开展1项特需项目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卫生计生委、省人社厅、省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〕660号)和广元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公布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(2022年试行版)的通知》(广医保发〔2022〕26号),结合广元及周边地区特需项目服务情况和我院实际,决定新开展特需医疗项目1项,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属于自费项目,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现对特需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,拟从2024年5月23日起执行以下收费价格:
新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
序号 | 项目编号 | 项目 名称 | 项目内涵 | 计价 单位 | 服务价格(元) | 计价 说明 | 备注 |
01 | 110900006-4 | 特需医疗服务床位费(儿童特需病房单间) | 儿童特需病房提供:独立卫生间,供应冷、热水,有沙发、互联网 WIF、有线电视机、冰箱、微波炉、饮水机等家具家电,儿童病床、陪护床、床头柜、椅(凳)、衣橱、茶几等床单位用品齐全。设置中央空调、中心供养、中心吸引、中心传呼、智慧系统等,有专业的医生、护士值班。 | 日 | 298 | 特需 |
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-2024年5月22日,在公示期间对收费价格有任何异议,请与医院医保价格科及儿科联系,联系电话0839-3238262。